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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宣传

7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发布时间:2018-07-16   阅读量:1792  来源:本站

  7月起,又一大波新规开始实施!全国层面,流量“漫游”费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取消,进口汽车和日用消费品关税下调……一起来了解吧!

  一、取消流量“漫游”费

  6月22日,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发布公告称,为贯彻落实国家提速降费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起,取消流量“漫游”费,新老用户省内流量升级为国内流量(不含港澳台)。

  二、降低汽车进口关税

  5月22日,财政部网站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

  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

  三、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

  5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较大范围下调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

  从7月1日起,将服装鞋帽、厨房和体育健身用品等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15.9%降至7.1%;将洗衣机、冰箱等家用电器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20.5%降至8%;将养殖类、捕捞类水产品和矿泉水等加工食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从15.2%降至6.9%;将洗涤用品和护肤、美发等化妆品及部分医药健康类产品进口关税平均税率由8.4%降至2.9%。

  四、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

  取消收费后,已在高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和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学历学位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

  五、部分高铁票价可打6.5折

  7月1日0时起,全国铁路将实行新的列车运行图,16辆长编组“复兴号”动车组首次投入运营。调图后,全国铁路“复兴号”动车组日开行数量将由现在的114.5对增加到170.5对,可通达23个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

  此外,中国铁路总公司还将从7月5日起,仅对早期开通的合肥至武汉、武汉至宜昌、贵阳至广州、柳州至南宁、上海至南京、南京至杭州6段线路上运行时速200~250公里的高铁动车组公布票价进行优化调整。

  此次明确执行票价以公布票价为最高限价,铁路相关企业可根据客流情况,分季节、分时段、分席别、分区段在限价内实行票价下浮,最大折扣幅度6.5折。

  六、养老金将实施中央调剂

  6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并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通知》明确,在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础上,建立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作为企业和职工个人的缴费仍然按照现行政策执行,不需要额外多缴费。退休人员的个人待遇也不会受到影响。

  七、科技人员个税优惠将“到账”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8年7月1日起,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八、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将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优惠政策,由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推广到全国范围内实施。

  《通知》明确,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其他各项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日期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在执行日期后投资满2年,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适用上述税收政策。

  九、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驶入高速公路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2018年7月1日起,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驶入高速公路。

  十、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为促进甩挂运输发展,提高物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5月31日联合发布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